2010年4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法制意识,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团结乡雨花村雨花小学,与雨花小学全体师生共同开展为期半天的“共建法制校园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断案小法官、法律小侦探、七嘴八舌巧提问、老师谈感想及歌曲合唱等具有示范性、生动性的活动形式,向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学习基本的预防违法行为发生的常识,使学生能在法律的引导下,老师的教育下为自己和他人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瑞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纳玲律师表示,“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法律也是最好的头盔,故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将有助于青少年学生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引诱和侵害。
此外,瑞阳律师事务所将从生活、学习、普法教育等方面与雨花小学建立长期联谊关系,并将根据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联谊制度,做到不仅仅从生活上给予在校学生力所能及的关爱,更要从心理和精神上使祖国的花朵更加健康地成长和发展,这也是瑞阳律师事务所为国家‘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所做出的应有贡献。”
与此同时,为表达对处于旱区师生的关心,瑞阳律师事务所还为雨花小学师生送去了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捐赠的一百多箱矿泉水以及部分文具。
小学生踊跃提出法律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