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上午九时许,备受关注的阎崇年悬赏案件在北京市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但是悬赏案的主角之一的阎崇年并没有亲自到庭,其律师称,阎崇年近期身体不适,“毕竟是个70多岁的老人了”。
据了解,5月30日,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从太原抵达北京后,便与他的代理律师王德怡取得联系,二人前往国家图书馆调阅了清人张吉午《康熙顺天府志》一书的微缩本,对已挑出的错误逐字进行比对。经过整理,白平在阎校本《康熙顺天府志》一书中新发现错误70处,继而再次向法庭增加诉讼请求,将奖励要求由62万元变更为现在的69万元。
阎崇年:“悬赏”来自一次玩笑
阎崇年在其答辩状中表示,他是本着严谨求学的精神校勘《康熙顺天府志》的,即使有众多学者把关,他仍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认为《康熙顺天府志》一书难免还会存在错误,并在此书后记中期盼读者指正。他不可能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布悬赏广告,向天下挑战,因此,根本没有发布悬赏广告的任何动机。
阎崇年称,他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媒体发表过悬赏广告,所谓挑错给酬金只是他与《北京晨报》记者刘婷在聊天时的约定,只限于刘婷一人,并不是针对广大读者的悬赏广告。
据答辩状中描述,2009年9月9日,《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的4名记者到阎崇年家中喝茶聊天,谈及《康熙顺天府志》初次校注完成后,阎崇年发现其中还存在许多错误,便请中华书局组织专家校勘了12遍,然后又专门请两位专家协助校注。《北京晨报》记者刘婷开玩笑地说,要帮助阎崇年挑错。阎崇年表示欢迎。当时,刘婷开玩笑地提出,如果挑出错误,至少也得给1000元的报酬。阎崇年认为刘婷作为记者可能根本没有时间读这本书,就答应了她的个人请求。
4名记者各自发稿后,阎崇年发现,《北京晨报》把他与刘婷个人的约定登在报纸上,这样容易造成大家的误解。考虑到如果向报社提出更正的要求,可能会影响到刘婷本人,同时,也没有读者提出异议,就没有要求报社作出更正。
阎崇年认为,时隔半年后,任炳在未与他进行任何联系和确认的情况下,就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京城学界正气———赞阎崇年先生的勇敢之举》的文章,歪曲其发表“公开声明”。更令人想不到的是,白平竟然被任炳的文章误导,没有核实所谓的“公开声明”的出处和真伪,就对他提起诉讼。
白平:悬赏是为实现商业利益
针对阎崇年的答辩意见,王德怡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证据分析可以得出,阎崇年的悬赏行为本质上是一个商人的行为,《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发布悬赏广告是精心策划的,目的是为了树立阎崇年的大师形象,从而实现商业利益。《北京晨报》消息发布后,阎崇年如果认为记者“疏误”其意,应当要求《北京晨报》澄清;《北京日报》再次转述此消息后,阎崇年仍未提出异议;白平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后,阎崇年仍然拒绝回应。这一系列行为足以使公众对其发布悬赏广告的真实性产生强烈信赖,发布悬赏广告的事实真实可信。
白平称,阎校本《康熙顺天府志》的错误可分为三类,对于错别字,只用与《康熙顺天府志》原书比对便可一目了然,如果阎崇年拒绝提供原书复印件,双方可共同约时间去国家图书馆逐字核实;关于标点符号错误,加以适当解释,便可判断对错;至于比较复杂的句读方面的错误,如果双方存在较大争议,也可以申请由第三方出具鉴定意见。
对于阎崇年代理律师所称挑出的错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说法,白平认为,语言文字错误是有客观标准的,高考有一道文言文标点题,就有标准答案。这并不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今天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暂时休庭,择日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白平曾多次“挑刺”中华书局
据了解,白平“挑错”不仅是这一回。前些年,白平就在自己的博客中,对《百家讲坛》的主讲人于丹、钱文忠、纪连海、王立群、马瑞芳等诸多名家都有过专门的“挑刺”文章,有的博文甚至措辞尖锐,用白平自己的话来说:“不是‘微词’,是‘大放厥词’了。”
早在1980年,白平就已经第一次成功地挑了一本书的错。那时,正在念大三的白平,在读《元曲选》时,发现了书中几处问题,便一一整理成文寄给出版方中华书局。中华书局的多位专家反复论证后决定,白平所发现的问题除少数断句外,绝大多数问题都将在该书再版时予以更正。大四期间,白平指出知名教授王力主编的大学教材《古代汉语》一书中的几处问题,再次得到出版方中华书局的肯定。然而这一次“挑错”,不知是不是因为“悬赏广告”的关系,中华书局和阎崇年都未对白平作出任何有效回应。
——本文摘自新华网法治频道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6/03/c_12175239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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