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的程序在每个州都不相同,必须查阅具体的法律。每个州要求向州官员,往往是州务卿提交一个文件,并同时支付申请费。在不同的州,该文件可能被称为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公司章程)、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charter或其他名字。在州务卿办公室保存的公司记录往往是纸质文件,提交公司章程的传统方式是将他们寄交州务卿办公室,通过次日送达快递服务递交,或者通过信使或邮差将它们递交给州务卿办公室,很多州手里的办公室现在也允许电子申请,通常是通过电传。州务卿办公室会审查每一个申请,一般是由该办公室的一个专业职员来完成的。如果该文件符合法定要求,那么公司的存在就会追溯至该文件最初被收到之日,任何发生在提交文件后的延迟都会被忽略。在传统纸质文件的情况下,该日期以文件收到时在文件上或信封上加盖的印章所指示的时间为准。州务卿通过某个行为来反映其对申请的同意,传统的方式是办法一个附在原件的复制件或原申请复印件上的“特许状”(charter)或公司章程。现在越来越多的申请的批转开始变得简单起来,指示在申请文件上做一个记号并出具一份申请费收据就可以证明。如果公司开始营业之前,有关地方申请或者公告的要求未被全部遵守,那么就会产生一些法律问题。一些州将履行所有的申请和公告要求作为公司存在开始的条件。大约有6个州有最低资本的要求,通常是1000美元,必须在公司开始经营之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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