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

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

行政诉讼法律事务部

非诉讼法律事务部

0871-63633799

公司地址:昆明市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27楼2701室

首页 - 理论研究-正文

美国公司法简介之设立前的交易(三)

点击:1669

发起人概述

发起人就是率先启动设立和组织一个新企业的人,一个发起人可以独自行动也可以与其他共同发起人一起行动。发起人的作用在于负责确保公司在经济上的成功,设立人的主要责任是签署一个设立公司的文件。发起人的活动可以分为两个块。(1)发起人必须为公司筹集必要的资本。他或她可以以个人资金投资,或者用个人资金加上银行贷款取得必要的资本,也可以从少量的投资者那里取得外来资本。如果是这样的话,发起人必须与外来投资者进行协商以确定他们在将要设立的企业中的股份,并且通过合同或认购协议确保资本在需要的时间能够取得;(2)发起人必须取得必要的资产和雇员以便使公司能够运转。他或她可以通过租赁或期权以购买需要的土地,或者可以订立购买合同并在日后将合同转让公司。

如果公司在发起人开始活动之前就已经形成了,那么后来的合同问题往往最小化,因为在那之后的所有必要步骤都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并且对所磋商的计划究竟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还是由发起人承担责任几乎不可能产生混淆。因此,可以公司的名义而不是以发起人的个人名义来行为。如果在第三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的同时要求发起人承担个人责任的情况下,发起人可以以个人身份履行义务或单独为公司履行义务提供担保。

 

主办: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27楼2701室

电话:+86-0871-63633799 63623932  传真:+86-0871-63630650 电子信箱:ynruiyang@ynruiyang.com

网站建设:昆明多彩科技

滇ICP备13004227号-1
服装招标 消防招标 家具招标 医疗招标 安防招标 公安警察招标 交通公路招标 环保招标 园林绿化招标 电梯招标 机电设备招标 水利招标 仪器招标 食堂招标 物业招标 办公用品招标印典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