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BT模式进行公路项目建设可以为项目发起人筹措建设资金,减轻发起人在项目建设期的资金压力,有效控制甚至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同时,通过成立BT项目公司,投资者可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散投资风险。公路BT项目的操作步骤主要包括:
一、确定投资者
目前国内选择BT项目的投资者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投资者后由发起人与该中选投资者签订合作协议,将各方权利、义务、回购基数、回购期、回购担保等合作条件固定。
二、组建项目公司
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6]673号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选投资者按注册资本不少于回购基数的35%的份额成立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责任。项目公司主要承担和负责:与项目发起人签订投资建设合同,明确建设期内各方权利、义务;与项目发起人签订回购协议;委托设计;与项目发起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筹措项目所需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接受项目发起人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建设管理
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工程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与项目工程监理共同督促施工单位按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按期保质完工。
四、竣工移交
项目建设施工完成后,项目发起人在收到项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投资者根据回购协议与项目发起人在工程竣工同期签订移交证书或移交协议,以确定工程进入质保期和回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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