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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融资疑难问题解释(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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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占用问题的清理(一)

股东占用拟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对于股东占用公司的情形,保荐人需要在向证监会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中对股东占用拟上市公司资金的原因、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问题进行阐述,同时对于频繁或数额较大的资金占用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以及拟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保荐人应保证发行人在申请上市之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需承诺在上市之后不会再出现资金占用的情况。

    对于股东占用拟上市公司资金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以应付该股东的股利直接冲抵其所占用的拟上市公司的资金,如果是其他关联方占用了拟上市公司的资金,也可以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将关联方占用的拟上市公司的资金转为股东占用的拟上市公司的资金,再以股利的方式冲抵。此外,如果资金占用的规模较小或事件较短,则企业可以不向股东收取资金占用费。反之,企业可以考虑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以保证发行人的利益不会被股东损害。资金占用费通常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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