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疗纠纷有以下四种途径:
1、双方协商解决
2、行政申诉、复议与行政诉讼解决
医疗纠纷选择行政途径能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当医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委托鉴定时,患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诉,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第二,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法律法规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途径特有)。第三,协调医患双方,对纠纷进行调解,制作行政调解书。
患方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诉流程图:
患方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诉书(知道火影的知道权利被侵害起一年内)——10日内审查决定——决定不受理——书面说明理由及告知救济途径
——决定受理——不需要鉴定——行政处理结果、行政调解结果
——需要鉴定——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
事故、卫生部、省级卫生厅规定的其他情形——7日内——移送上级主管部门
——书面通知申诉人——5日内将申诉材料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审核鉴定结论——不符合规定的,重新鉴定,符合规定的,作出行政处理结果、行政调解结果——对结果不服的——可选择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提起民事诉讼。
3、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耗时长,花费大,但是最全面的保障患方的救济权利及实体权利的途径。
4、刑事诉讼
只有当医方的医务人员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时才可启动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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