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是指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后不能工作期间减少的合法收入。在刑事赔偿中,对于这个赔偿项目,各国规定不尽相同,但主要是根据本国财力状况确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是确定每日或每月的赔偿金额,所有人同样情况适用统一标准;三是规定每日赔偿金的最高额或者最低额,由赔偿义务机关或者有权机关根据情况具体确定。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
根据上述规定,在具体测算误工费赔偿金时,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实践中确定误工费赔偿金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误工治疗的提起应当以医院开具的诊断休息证明书为依据,没有休息证明自行休息的,国家可以不承担误工费的赔偿;二是误工费是指公民因身体伤害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费用,因此,公民因羁押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费用不是刑事赔偿中予以赔偿的误工费,对于这种因羁押导致公民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误工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尚未纳入赔偿范围;四是误工费赔偿金不能完全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不能突破这个限制。
误工费赔偿金=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受害人误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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