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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之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使用的维护法律权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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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增强权利意识,积极主张权利。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在发生诉讼后,应该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2、利用担保条款保障权益。在防止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的方法中,担保制度为当事人实现债权提供了更多的保障,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在涉外买卖合同中更多地采用备用信用证、保函等方式,故当事人可以利用担保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3、利用揭开法人面纱防范主体风险。实践中存在一些皮包公司或是母公司利用子公司签订合同等情况,可以考虑使用揭开法人面纱制度,进而通过法人直接追究投资者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当事人防范主体风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4、利用预告登记制度防范履行风险。为了防止“一房二卖”等现象的出现,当事人在购买房屋或不动产时,双方可以约定,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所购房屋的预告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经预告登记,开发商或者其他部门在未经购买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不能再把该房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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