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合同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一是广告发布主体不具备相关的法律资格;二是广告发布的程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三是广告发布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四是广告内容不真实,存在虚假宣传内容。那么,如何防止以上法律风险呢?
首先,在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查广告发布、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质。接受广告主的委托进行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要求广告主提供以下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2)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如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其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双方应认真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
再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发布户外广告一般还要符合当地的建设规划要求,同时还要向当地政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
最后,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广告发布过程中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划分标准,并注意保留广告发布内容、发布数据等在内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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