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而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派生分立指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后公司存续;新设分立指公司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其次,公司转投资是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我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累计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最后,就是公司分立与转投资之间的区别。一是股东构成不同。公司分立属于公司组织法的问题,强调的是公司组织的变更。公司分立后,新设立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东是原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东;而在转投资中,转投资公司获得新设公司或接受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即投资公司成为被投资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东;二是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同。公司分立后,分立前的公司与分立后的公司之间属于并列平行关系,相互之间不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而公司转投资则是纵向关系,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三是决议程序不同。公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作出特别决议,一般需要2/3以上代表通过;而公司转投资则是公司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一般只需经过1/2以上代表通过;四是债务承继不同。在公司分立中,分立公司与新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转投资中,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并不存在债务承继问题。当投资公司无法清偿自身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转投资收益,即用被投资公司到期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偿还,也可以通过受让转让公司的股份或转让转投资公司的出资获得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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