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在昆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含保障性住房),在购房一年内,按一套住房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付款发票。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为依据。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协议)、契税完税证、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限以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发证时间为依据。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件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办有住房贷款的购房后,职工及其配偶、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自购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首次提取未达房价总额的,还贷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所提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购买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为依据。按还贷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验证原件,不收复印件,不需要提供还款计划表)。
职工申请提前偿还或者已经提前偿还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提取一次,其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房价总额。
申请提前还款的,实际提取额不超过该笔贷款到期应还款额;已经提前还款的,实际提取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只验证原件,不收复印件)。
职工已经提前偿还银行商业贷款的,自提前还贷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实际提取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票据、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的当年还款计划表。
职工贷款购有多套商品住房的,由职工本人确定其中一套商品房的相关资料作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先确定),在该套住房贷款未还清之前,公积金中心不受理其它所购住房资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主办: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27楼2701室
电话:+86-0871-63633799 63623932 传真:+86-0871-63630650 电子信箱:ynruiyang@ynruiyang.com
网站建设:昆明多彩科技
滇ICP备13004227号-1